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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市2017年选聘、服务期满(含2016年选聘、因故延长1年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网上报名。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至7月22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请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人任职村所在区县的相应职位,具体招考指标见附件1。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照片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审核未通过,请在7月23日下午18:00前及时修改,等待重新审核。

报考者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 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7月24日下午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 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总分2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笔试时间为8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名次等相关信息请于9月25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 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10月17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区县招考指标1∶1.5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1.5,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且不递减指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即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指标),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具体时间并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标等额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解决方案,若其中一名报考人员为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村官,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同时,还要再次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2016年、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条件。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拟录用人员工作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张榜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公示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待报考人员在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录用的乡镇(街道)机关,并按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考人员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各区县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录用人员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

本次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及后续环节相应资格的,不得参加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

三、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对有关报考人员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市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指标一览表

2. 重庆市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20年7月

附件1重庆市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指标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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